服務條款

歡迎您使用【Scan2.Pay掃碼通、IoT小黃板、Come2Pay繳費通】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服務係由「英特拉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提供,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在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前,請 務必詳讀以下約定條款,一旦您完成註冊程序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充分了解以下各項條款之約定,並同意受到以下各項條款之約束;
以下所稱之「您」或「用戶」,均係指註冊及使用本服務之使用者:

一、服務內容

  1. 本服務是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軟體系統、接受用戶委託代為收取交易款項及接受用戶委託代為支付交易款項的服務;對於使用者註冊本服務之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的權利。
  2. 本服務代收交易款項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方式及範圍,以本公司提供服務當時所指定的服務方式及範圍為準;本服務代收交易款項及代付交易款項的服務方式及範圍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佈於相關網頁上 ,不另行通知。
  3. 用戶以登入方式使用本服務,僅得以申請註冊時所設定的帳號,及其所對應的密碼,經由本公司當時所建置之登入方式及程序,登入使用本服務,且用戶帳號及其所對應之密碼,僅供註冊該帳號之用戶自行使用,用 戶不得以任何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轉讓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使用。

二、註冊、帳號、密碼與安全性

  1. 本服務是由本公司向用戶提供軟體系統、接受用戶委託代為收取交易款項及接受用戶委託代為支付交易款項的服務;對於使用者註冊本服務之申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的權利。
  2. 在您使用本服務以前,您必須先依本公司當時所設定的方式及程序完成註冊、並提供相關資料進行用戶資料認證;您必須擔保在註冊及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所提供予本公司的資料、以及所留存的資料,均為完整、正確、與當時情況相符的資料,如果該等資料事後有變更,您必須即時通知本公司;若事後發現有資料不符、或資料有變更而未即時通知本公司,本公司除得隨時取消或暫停您所取得之帳號及密碼外,並得隨時拒絕對您提供本服務全部或一部之服務或功能,且本公司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3. 對於您所取得的帳號和密碼,您必須負妥善保管和保密的義務,且不得以有償或無償之方式透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登錄或使用,任何經由輸入該組帳號及密碼所發生的交易,均視為註冊該帳號之用戶之行為,經由該組帳號和密碼所為的所有行為,應由註冊該帳號之用戶負其責任。
  4. 如果您發現或懷疑您的帳號密碼被其他人冒用或不當使用,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以便於本公司及時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但除本合約另有約定外,上述因應措施不得解釋為本公司因此而明示或默示對您負有任何形式之賠償或補償義務。在本公司主動獲悉、或因為您的通知而知悉您的帳號密碼被冒用或不當使用後,本公司將立即通知您並暫停該帳號所指示之支付行為、同時暫停接受該帳號後續之支付指示。用戶完成通報帳號密碼被冒用手續後所發生之損失,由本公司負擔;用戶辦理帳號密碼被冒用手續前所發生之損失,全部由用戶自行負擔,但以下列情形為限:
    • (1) 用戶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
    • (2) 用戶自行將帳號密碼提供與他人。
    • (3) 用戶未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帳號安全機制。
    • (4) 其他因用戶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事由。
    • 本公司為調查用戶帳號密碼被冒用所生之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三、個人資料之保護

  1. 對於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保護個人資料安全,除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或為履行契約義務、或使用者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侵害第三人權益、違反本約定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經用戶本人同意以外,本公司不會將用戶之個人資料及其交易訊息揭露或提供予第三人。關於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聲明,請參閱本公司的隱私政策。
  2. 為適切提供本服務,本公司將與相關交易網站及金融機構等第三人(以下稱協力廠商)合作或使用協力廠商所提供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透過相關交易網站完成用戶註冊、以及透過金融機構完成用戶所委託之交易款項收付事宜,為核對或確認用戶身份、履行合約、完成或提供相關交易或服務之目的,您同意協力廠商得將所需之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本公司、本公司亦得將個人資料揭露或提供予協力廠商。
  3. 若您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在必要範圍內,將您的部分個人資料揭露予與您交易的另一方。
  4.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將查看用戶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記錄及電信紀錄等,並得提供予相關政府機關、或主張其權益受侵害並提出合理事證之第三人,必要時並得暫停該用戶之帳號、存取權限、及對該用戶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 (1) 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相關政府機關之命令或要求;
    • (2) 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有違反本約定條款或其他約定事項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虞;
    • (3)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之安全或經營者之合法權益;
    • (4) 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 (5) 為維護本服務系統的正常運作。

四、關於本服務

  1. 本服務僅依用戶委託,依本約定條款及相關約定所定之條件及限制,代用戶收取或支付其與第三人間之交易所應收取或支付之交易款項。交易款項所由生之交易,僅存在於用戶與其交易相對人之間,其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銷售、交易方式及條件、以及交易之履行或不履行(包括但不限於拒絕履行、遲延、未交付、瑕疵、錯誤、退換貨及退款)等,其權利義務關係僅存在於用戶與其交易相對人之間,並由用戶依相關法令及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約定互負權利、義務或責任。本服務受託代收或代付交易款項,不代表本公司對於各該交易之履行有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或承諾。
  2. 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交易款項者,應於交易時告知其交易相對人該筆交易之賣方資訊(或服務提供者資訊),並於網頁上刊載相關交易條件,包括:
    • (1) 商品價格:交易金額(內含營業稅)及幣別。
    • (2) 商品內容: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內容。
    • (3) 聯絡方式:客戶服務窗口(聯絡電話及E-Mail Address)。
    • (4) 寄送方式:商品寄送之方式、時間、運費、由誰支付運費等。
    • (5) 退換貨條件:退換貨方式及條件。
    • (6) 猶豫期間:與法令所定猶豫期間有關之訊息及期間。
    • (7) 其它條件:商品是否有進出口限制或額外稅賦(依他國法令而有不同者須做特別說明)。
  3. 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收交易款項者,應就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依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及其與交易相對人間之約定,負履行交易之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瑕疵擔保責任、保固及售後服務等。
  4. 用戶使用本服務委託代收或委託代付之款項,僅限於用戶自己與其交易相對人間因銷售商品或服務等交易所生之交易款項為限;用戶與其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不得有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情形,如其交易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本公司得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並得拒絕或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該用戶。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用戶並同意負擔賠償及償還之責任。
  5. 本服務僅係接受委託代為收取及代為支付交易款項、並依相關約定撥付代收款項予用戶,本公司並非銀行或金融機構,本服務亦非金融業務,無法直接對用戶提供金融轉帳服務,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亦非存款,本公司不支付任何利息或孳息。
  6. 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以新台幣為限,不接受新台幣以外之其他貨幣;本服務所代收款項之結算及支付亦以新台幣為之,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所指定用以匯入款項之帳戶(以下稱用戶指定帳戶),以用戶在中華民國境內金融機構所開立之帳戶為限。
  7. 本公司經由本服務所代收代付之交易款項,已委由銀行依照其與本公司所簽定的合約提供足額履約保證;履約保證方式如有變更,將隨時公佈於本公司網站。本服務代用戶收受之款項,將儲存於本公司獨立帳戶,並獨立於本公司營運資金以外,除用以結算支付用戶使用本服務所代收之款項、依用戶要求代為支付其與第三人間之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本服務之服務費用、用戶應付之其他費用及應償還之金額或賠償外,本公司不會使用於其他用途。
  8.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收取及代為支付交易款項,除無法以電子郵件通知者外,本公司將於處理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該筆代收或代付款項之處理情形,但該等電子郵件僅係提示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注意之性質,各該代收或代付款項之實際處理情形,仍以本服務系統所記錄者為準,且基於網際網路為開放性網路、各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之營運政策及系統亦非本公司所得以控制或掌握,因此,本公司不保證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能即時收到本公司所寄送的電子郵件。
  9. 本服務系統會自動記錄本服務所代收及代付之款項及相關資料,已完成註冊之會員可以自行登入系統進行查詢,如會員認為帳戶內之數額、相關紀錄或資料有誤,應立即向本公司反應,以便於即時核對。
  10. 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應依照本服務所設定之方式及流程使用本服務,如因用戶或其交易相對人未依指定方式操作或違反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之相關約定,致其雙方未能順利完成交易、收款或付款,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11. 對於可能涉及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或侵害第三人權益之交易、因錯誤所為之匯款、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本公司得直接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中扣回或保留相關款項,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用戶指定帳戶,用戶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應立即返還該等款項。
  12.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收取交易款項時,應自行妥善保管與其交易及交易之履行有關之資料、文件及單據,本公司得向用戶查詢其交易之內容及相關交易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各該交易所涉及之商品或服務之項目及詳細內容、附加之費用等)、交易履行之方式及履行狀況、以及用戶所經營之營業項目等,用戶應依本公司之要求,詳盡說明與其交易、交易之履行、及營業項目有關之事項。

五、交易取消、溢付、未足額支付及支付錯誤

  1.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支付交易款項後,包括以用戶之代收款項餘額轉付者在內,若事後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協商取消或解除交易,經適當查證後由本公司退還委託支付之金額至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內;若用戶尚未完成啓用本服務之帳戶,用戶應自行聯絡本公司辦理退款,經適當查證後由本公司退還委託支付之金額,但用戶同意匯款手續費將依銀行之規定由銀行收取並由退還金額中直接扣除。
  2. 用戶經由本服務委託本公司代為支付之交易款項,包括以用戶之代收款項餘額轉付者在內,若其已委託支付之金額有溢付(超過交易金額)或未足額支付(低於交易金額)導致訂購失敗之情形,用戶應自行聯絡本公司辦理退款,經適當查證後由本公司退還用戶已支付之金額,但用戶同意匯款手續費將依銀行之規定由銀行收取並由退還金額中直接扣除。惟溢付或未足額支付係因本公司系統錯誤所造成者,不在此限。
  3. 用戶經由本服務接受其交易相對人以信用卡(包括credit card及debit card,以下同)線上刷卡方式支付交易款項後,若事後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協商取消或解除交易,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辦理信用卡線上刷退作業,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不得自行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退款。
  4. 因不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將協助消費者更正,並提供其他必要之協助。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本公司將於知悉時,立即更正,並同時以電子郵件或用戶留存於本服務之聯絡方式通知用戶。因可歸責於用戶之事由而發生支付錯誤時,包括但不限於用戶輸入錯誤之金額或輸入錯誤之收款方,經用戶通知後,本公司將立即協助處理。

六、代收餘額轉付服務

  1. 用戶委託本公司所代收之款項餘額,得經由本服務系統委託本公司用以支付用戶與第三人間因交易所應支付之款項。
  2. 用戶委託本公司以其代收款項餘額轉付予與其交易之第三人時,以用戶委託本公司代收之款項餘額為上限。

七、信用卡代收代付服務

  1. 用戶符合本公司所訂之資格者,即可申請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信用卡代收代付服務,使用戶之交易相對人得以經由本服務以信用卡線上刷卡方式,支付其與用戶間之交易款項。
  2. 用戶啓用本服務所提供之信用卡代收代付服務後,須秉持公平原則,不得對使用信用卡之客戶與使用現金或其他付款方式之客戶有差別待遇,亦不得因刷卡金額之大小而拒絕持卡人刷卡消費,且不得自行限制每筆簽帳交易最高及最低金額。
  3. 用戶經由本服務接受其交易相對人以信用卡(包括credit card及debit card,以下同)線上刷卡方式支付交易款項後,若事後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協商取消或解除交易,應立即通知本公司辦理信用卡線上刷退作業,用戶及其交易相對人不得自行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退款。
  4. 用戶與其交易相對人間之交易,如屬遞延性交易之性質者,不得經由本服務接受其交易相對人以信用卡線上刷卡方式支付交易款項。如事後發現其交易係屬屬遞延性交易之性質者,本公司得保留該等交易款項,如該等交易款項已撥付予用戶,用戶應返還予本公司,本公司並得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內扣還相當於該等交易金額之款項,至用戶提出已完成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之交付證明後,再予撥付。
  5. 用戶經由本服務接受其交易相對人以信用卡線上刷卡方式支付交易款項後,如本公司接獲收單機構、發卡機構、或國內外任一清算機構通知拒付該筆交易款項者,本公司得保留該等交易款項,如該等交易款項已撥付予用戶,用戶應返還予本公司,本公司並得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內扣還相當於該等交易金額之款項。
  6. 用戶經由本服務接受其交易相對人以信用卡線上刷卡方式支付交易款項後,如該信用卡之持卡人本人否認交易,用戶亦無法提示相關證明文件,因此所生之損失,應由用戶負擔,本公司並得自應付用戶之款項中扣除該等交易金額。
  7. 用戶若經司法機關、主管機關、國際組織、發卡機構或收單機構等單位通報為質疑或風險商店,或經本公司認定用戶為質疑或風險商店者,本公司得不經事先通知,凍結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並暫時停止用戶使用本服務之授權、請款與撥款作業,待通報單位或有權機關調查確認用戶無質疑或風險之虞後,本公司應於知悉後解除帳戶凍結並恢復用戶刷卡交易之授權、請款與撥款作業,惟用戶不得請求凍結期間相關款項之利息或其他賠償。

八、代收款項保留

  1. 如法院、政府主管機關、或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依本服務之相關約定或爭議處理流程,向本公司要求暫停撥付相關款項予用戶,或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信用卡之持卡人透過發卡機構或收單機構主張拒付交易款項,用戶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餘額內保留相關款項,至該等爭議解決時止。如該等爭議款項已匯入用戶指定帳戶,用戶同意於接獲本公司通知後立即返還該等款項,本公司並得自用戶於本服務之帳戶內扣還相當於該等交易金額之款項。
  2. 依前項約定保留之款項,於其爭議解決且有適當證明時,由本公司依其爭議解決之結果,將相關款項返還或交付予用戶、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本公司返還或支付相關款項時,將先返還至用戶、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於本服務之帳戶內,若用戶、用戶之交易相對人、或相關權利人非本公司之會員,本公司將以匯款方式處理,用戶同意匯款手續費將依銀行之規定由銀行收取並由匯款金額中直接扣除。

九、代收款項之撥付

  1. 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應先指定一個與用戶姓名(或名稱)及相關資料相符的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且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之名稱及相關資料,必須與用戶留存於本服務系統的姓名(或名稱)及相關資料一致,為確保交易安全,本公司並得就用戶所提供之資料進行認證;若用戶尚未設定有效的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並留存相關資料、或所提供的用戶指定銀行帳戶名稱及相關資料與用戶所留存的資料不一致、或無法就用戶所提供之資料完成認證,本公司得拒絕撥付款項予用戶、並暫時保留所代收之款項,至用戶提出與其所留存之資料相一致之用戶指定銀行帳戶予本公司、或完成資料認證時止,必要時,本公司並得對該用戶拒絕或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
  2. 用戶委託本公司代收之款項,得依本約定條款及本服務相關處理流程之約定,經由本服務系統要求本公司將代收款項撥付至用戶指定銀行帳戶,撥付款項時,應先扣除匯款手續費、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以及依法令或相關約定保留之金額。
  3. 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本公司得就其每日所得要求撥付之代收款項設定金額上限,相關金額上限依本公司當時所公告或修改者為準,若用戶所要求撥付之金額超過每日限額,本服務系統將無法完成撥付程序。
  4. 用戶要求撥付代收款項時,若本服務系統已依照用戶要求,以相關金融機構所定之方式完成應撥付款項之匯款程序、並經本公司所配合之金融機構回覆交易成功者,即視為本公司已履行支付之義務,該等應撥付款項入帳時間及得以動用之時間,依用戶帳戶所在之銀行或相關金融機構之規定。
  5. 除本約定條款及本服務相關處理流程所定之方式外,本服務不對用戶提供其他結算、支付或撥付代收款項的方式。

十、服務費

  1. 用戶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會依照用戶所使用之服務種類,向用戶收取相關服務費,各項服務費之項目、計算方式及金額,以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公佈及刊載者為準。對於用戶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服務費及其他應付費用或款項,用戶同意本公司得直接自代收款項中扣除。
  2. 關於本公司所收取之服務費,若用戶為自然人(以下稱個人用戶),本公司將開立電子發票並儲存於該個人用戶帳號內,個人用戶得於登入其帳號後,查詢及存取其電子發票。若用戶為公司或其他法人(以下稱公司用戶),本公司將按月彙整本公司當月向該公司用戶所收取之服務費,並按月彙總開立予該公司用戶之紙本發票,於次月寄送紙本發票予該公司用戶。
  3. 用戶不得將其因使用本服務所生之手續費、服務費或其他費用轉嫁予其交易相對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名目附加價款予其交易相對人;若有前述轉嫁或附加價款之行為時,用戶須立即將轉嫁或附加款退還予其交易相對人。
  4. 本公司得隨時調整本服務之各項服務費,調整後之服務費將公告及刊載於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並自其所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不另行個別通知。若用戶不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應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用戶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已同意調整後之服務費。

十一、違法行為之禁止及違約

  1. 用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
    • (1) 銷售法令或信用卡國際組織禁止或限制之物品或服務、或從事其他不法交易。
    • (2) 從事任何詐欺、洗錢、色情、其他犯罪或非法行為。
    • (3)其所進行之交易、或其所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或其所使用之資料或文件等,涉及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合法權益,包括且不限於侵害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秘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 (4) 從事於非經合法登記之營業項目。
    • (5) 進行虛偽買賣或交易。
    • (6) 冒用或不當使用第三人之銀行帳號或個人資料。
    • (7) 儲存、散播病毒或其他足以破壞或干擾電腦系統或資料的程式,或從事破壞或干擾本服務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
    • (8) 從事於非本服務所預設目的之使用。
    • (9)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2. 用戶違反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相關之約定時,本公司得暫停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或暫停履行合約義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終止合約。若因此造成本公司之損害或支出費用,用戶並應負擔所有損害賠之及償還之責任。

十二、服務暫停或中斷

  1. 本公司於下列情形得暫停或中斷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用戶不得因此請求賠償或補償:
    • (1) 對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
    • (2) 使用者有任何違反法令、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約定之情形;
    • (3) 因第三人之行為、非本公司所得以控制之事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 (4) 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之服務暫停、中斷或無法正常運作。
  2. 本服務如因本公司軟硬體設備障礙、阻斷或不正常運作,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本公司應儘速排除相關障礙並恢復系統正常運作,但除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者外,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十三、責任限制

  1. 本服務僅依系統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服務,對於使用者及用戶之特定要求或需求,包括但不限於速度、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或出錯等,本公司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或保證。
  2. 本公司不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送及儲存均係可靠且正確無誤,亦不保證所儲存或所傳送之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正確性及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除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3. 本服務系統會定期備份資料,但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對於任何資料的失誤刪除、或備份錯誤或失敗等,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4. 用戶因使用本服務所受之直接或間接損害,如該等損害之發生係可歸責於本公司、且依契約約定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應由本公司負賠償責任,本公司對於任一用戶之賠償責任,以本公司對該用戶就該項交易或服務原所得收取之服務費為上限。

十四、終止契約

  1. 用戶違反本合約之約定、或有相當事證足認用戶涉及違反法令之行為、或用戶之收付款項經法院裁定或檢察官命令扣押、或用戶提交虛偽之身分認證資料經查證屬實者,本公司得暫停對用戶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並得隨時終止契約。
  2. 用戶得隨時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並註銷帳戶,但用戶欲終止契約並註銷帳戶時,應與本公司客服聯絡,並填寫相關切結書,同時在其用以使用本服務之所有相關網路交易平台或網站關閉本服務之收款功能;本公司將在確認用戶帳戶內無任何進行中或申訴中之收付款項、並與用戶結算完畢、且由用戶依結算結果結清提領餘額至個人銀行帳號或由用戶依結算結果支付其所應支付與本公司之款項後,完成帳戶註銷程序。

十五、其他約定

  1. 本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本約定條款未約定之事項,依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相關說明及使用辦法等定之;本服務相關網頁上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說明、約定、使用辦法、注意事項及限制等,均視為本約定條款之一部分。
  2. 本服務僅依當時所建置之功能及狀態提供服務;本公司並保留增減或變更相關系統或功能之全部或一部之權利。
  3. 如本公司將本服務、及與本服務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及交易等合約移轉予第三人,則本服務之權利義務關係、相關交易、以及相關資料等,包括且不限於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4. 除本約定條款外,用戶並應遵守本服務相關網頁上當時所刊載之相關處理流程、服務規則、使用辦法及說明等。
  5. 本公司得隨時修改本約定條款及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等,修改後的內容將公佈在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用戶。如用戶不同意本公司所修改之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等,用戶得通知本公司終止契約,並適用本約定條款第十四條第2項之約定;如用戶於本公司修改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即視為用戶已同意本公司所修改之本約定條款或本服務相關網頁上之處理流程、服務規則、說明及使用辦法等。
  6. 本約定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令,因本服務所生之一切爭議,如因此而涉訟,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外,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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